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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養的動物傷人,責任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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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養的動物傷人,責任怎麼認定

飼養的動物傷人在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有的情形是因為動物突然發狂而傷人,有的卻是因為受害人去逗弄動物,從而被其所傷。那麼飼養的動物傷人,這個責任怎麼認定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飼養的動物傷人,責任怎麼認定

(一)須為飼養的動物。飼養的動物是相對於野生動物而言的,指被人所佔有、控制並餵養的動物。不包括微生物(細菌、病毒),因微生物致人損害的,應依照《侵權責任法》第72條規定的高度危險物致人損害承擔責任。

(二)須因飼養的動物獨立加害造成他人損害,換言之,“動物危險實現”。所謂動物“獨立加害”,指動物自主或者在外界刺激下基於其本能而不是在人的有意識的強制或者驅使下實施自身動作,從而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

(三)須給他人的財產、人身造成損害。動物致人損害的形態可分為:

1、動物致人損害的獨立動作多為積極動作,如牛抵人,馬踢人等;但在某些具有造成損害的特別危險情況下,動物的消極動作也可構成動物致人損害,如牛卧於鐵軌導致火車出軌。

2、動物致人損害,既可以是直接加害於他人;也包括動物的動作間接致人損害,如馬受驚後撞翻路旁的車輛,因車輛翻到而致人損害。

3、動物致人損害除包含積極的人身、財產損害外,還包括動物造成妨害狀態,如惡狗當道,阻嚇未成人致無法通行。受到妨害者自可請求排除妨害,因此受有損失的(如因繞道多支出的費用),有權請求賠償。

二、飼養動物傷人如何索賠

寵物致人損害,其損害後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單純的財產損害,如財產被動物撞擊導致損壞;

(二)對人身造成暫時損害,如被動物追趕導致腳扭傷,被動物咬傷肌肉等;

(三)對人身造成永久性損傷,如致殘或在顯著部位留下永久性的疤痕等;

(四)致人死亡。動物致害造成的損害後果不同,其賠償範圍也不相同:造成單純財產損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損失進行賠償;對人身造成暫時損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時間恢復,除賠償直接損失外,還應支付醫療護理費用、失去的誤工工資或其他收入等;對人身造成永久性損傷的,應根據具體的傷殘程度,賠償醫療護理費用、失去的誤工工資或其他收入、殘疾生活補助金等;致人死亡的,還會涉及到救治費用、喪葬費、撫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撫養者(如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用等。

在實踐中,對損害後果的計算,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動物致人損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因為採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賠償額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張“懲罰性賠償”;

(二)是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往往忽視可得利益的喪失以及致殘的賠償;

(三)對賠償數額的確定,應考慮到經濟發展、物價不斷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賠償額偏低的狀況。

實踐中,由於飼養的動物傷人的具體情況不同,因此在對責任進行認定的時候,也是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認定的,這樣作出的責任認定才是公平合理的。之後,就會按照責任認定的內容來作出賠償。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建議科院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淄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