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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產品質量的企業責任是什麼?

產品質量責任簡單的來説就是指對產品質量負有直接關係的人以及銷售者、生產者中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義務所應該承擔的相應的法律後果。當我們購買的物品如果在產品質量上出現了問題,企業的責任會是什麼。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來帶關於產品質量的企業責任的有關內容。

有關產品質量的企業責任是什麼?

第八條 產品的生產企業必須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準以及合同規定的要求。產品的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嚴密、協調、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明確規定產品的質量責任。企業必須保證質量檢驗機構能獨立行使監督、檢驗的職權;嚴禁對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九條 產品出廠,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 達到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質量要求,有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簽證的產品檢驗合格證;

(二) 根據不同特點,有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成份、含量、重量、用法、生產批號、出廠日期、生產廠家、廠址、產品技術標準編號等文字説明,限時使用的產品應註明失效時間。優質產品必須有標誌;

(三) 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產品,要有許可證編號、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四) 機器、設備、裝置、儀表以及耐用消費品,除符合本條(一)、(二)、(三)項要求外,還應有詳細的產品使用説明書。內容包括:產品的技術經濟參數、使用壽命、使用範圍、保證期限、安裝方法、維修方法和保存條件、技術保養檢修期以及其它有關產品設計參數的有效數據。電器產品,應附有線路圖和原理圖;

(五) 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劇毒、危險、易碎、怕壓、需防潮、不裝倒置的產品,在內外包裝上必須有顯著的指示標誌和儲運注意事項。產品包裝上必須註明實際重量(淨重和毛重);

(六) 使用商標和分級分等的產品,在產品或包裝上應有商標和分級分等標記;

(七) 符合國家安全、衞生、環境保護和計量等法規的要求。

第十條 達不到國家的有關標準規定等級、仍有使用價值的“處理品”,經企業主管機關批准後,方可降價銷售,在產品和包裝上必須標出顯著的“處理品”字樣。違反國家安全、衞生、環境保護、計量等法規要求的產品,必須及時銷燬或作必要的技術處理,不得以“處理品”流入市場。不得用“處理品”生產和組裝用以銷售的產品。

第十一條 在產品保證期限內發現質量不符合第二條要求時,根據不同情況,由產品生產企業對用户和經銷企業承擔質量責任:

(一) 產品的一般的零部件、元器件失效,更換後即能恢復使用要求的,應負責按期修復;

(二) 產品的主要零部件、元器件失效,不能按期修復的,應負責更換合格品;

(三) 產品因設計、製造等原因造成主要功能不符合第二條要求,用户要求退貨的,應負責退還貨款;

(四) 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五) 由維修服務或經銷企業負責產品售後技術服務時,生產企業必須按售後技術服務合同,提供足夠的備品、備件和必要的技術支援。

以上的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產品質量企業的責任,相信您在閲讀了上文過後也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在產品質量方面還有什麼其他的法律問題,您可以在本站的法律知識欄目進行查詢。

標籤:企業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