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財產侵權

故意毀壞財物刑事自訴案件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一、故意毀壞財物刑事自訴案件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故意毀壞財物刑事自訴案件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自訴人應向法院遞交刑事自訴狀,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

法院對自訴案件要認真審查,對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直接受理。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通知自訴人撤訴並説明理由,自訴人堅持告訴的,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對於駁回起訴的裁定,自訴人可以上訴。自訴人經説服撤回起訴或被駁回起訴後,又提出新的足以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證據的,可以受理。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是自訴案件嗎?

我國刑法對自訴案件的分類如下: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故意毀壞財物不屬於上述的自訴案件,故而該罪是公訴案件。

三、刑事自訴案件的範圍

1、侮辱、誹謗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佔案。

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包括:

1、故意傷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遺棄案;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識產權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財產罪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以下刑罰的案件。

刑事法庭根本就不會受理由受害者直接提起的故意損壞財物罪的訴訟請求,因為人民法院只能按照現有法律制度規定的自訴案件依法進行審查,可故意損壞財物罪不管從哪方面來説都不屬於自訴範圍。受害者自己某些不正確的想法也不能凌駕於法律制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