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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經偵管嗎

一、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經偵管嗎?

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經偵管嗎

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經偵不會直接介入調查的,如果是涉嫌逃税的話,一般是由税務機關先介入,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 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 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上述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 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刑事案件審理時間一般是多久?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應該説公司偷税漏税這種行為,不經過税務機關的調查,公安機關是無權直接介入干預的,即便要轉移到公安機關,也應該是税務機關轉移給公安機關的。所以,員工要想舉報公司偷税漏税的話,也得先搞清楚了到哪個部門舉報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