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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300萬如何處罰?

一、偷税漏税300萬如何處罰?

偷税漏税300萬如何處罰?

逃税數額達到300萬的,怎樣量刑要依據逃税額佔應繳税額的比例而定,但如果是第一次逃税並且補繳税費的,是可以免除刑事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税罪】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税漏税的追訴期是多久?

《刑法》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逃税罪的投懷追訴時效根據行為人逃税的最高頭型而定的,如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綜合上面所説的,偷税漏税是屬於納税人沒有按税務法的規定進行交税,對於此行為必定就要承擔法律的責任,但一般會如何的處罰就要看是屬於初犯還是再犯,以及還要看犯罪之後的態度,這樣才能確定當事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的處罰。

標籤:偷税漏税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