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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偷税50萬元判多少年?

一、對於偷税50萬元判多少年?

對於偷税50萬元判多少年?

這要看逃税金額所佔應繳税額的百分比是多少,超過百分之十且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如果逃税金額超過百分三十且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税罪】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税應立案追訴的情形有哪些?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 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納税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綜合上面所説的,偷税是屬於納税人沒有按規定繳納税費,對於此行為只要一旦被認定人偷税罪那麼必定就要承擔刑事的責任,但一般會如何的判決就要看偷税的金額佔應繳納的税額來進行確定,這樣才能更好的讓違法者履行自己應有的責任。

標籤: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