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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如何舉報偷税漏税?

1、應當向所在地税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由於國税地税管轄範圍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税款屬於哪個税務機關管轄。舉報中心舉報的範圍是: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税和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税務違法行為。

個人如何舉報偷税漏税?

2、舉報可以採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舉報人不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願公開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勵舉報人儘可能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和税務違法事實證據。

涉税舉報要提供的證據,應當越詳細越好,包括賬冊憑證合同協議發票收據等等,原件複印件均可。

根據《税收徵管法》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收到檢舉的機關和負責查處的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税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納税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税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税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帳號向税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税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税控裝置的。納税人不辦理税務登記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税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税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税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綜合上面所説的,偷税漏税已經擾亂了我國税收的管理秩序,如果個人要進行舉報,那麼就需要有合法的證據,並且選擇自己合適的方式向税務機關舉報,只要達到了規定的數額,那麼違法者必定就會承擔刑事的責任,所以,納税是屬於公民該盡的義務,這是必須要進行尊守的。

標籤:舉報 偷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