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税務糾紛 > 偷税漏税

出口退税是怎麼騙取的?

一、出口退税是怎麼騙取的?

出口退税是怎麼騙取的?

1、道具物流循環騙税

以真貨為道具,循環進出口騙税被騙税分子認為是高效、隱蔽、易逃避打擊的有效方式。由於其為真貨出口,可以通過任何出口平台實施操作。

2、虛假出口數據騙税

如果直接能夠獲取虛假出口額對於騙税來説是最簡潔有效的手段。騙税分子違反海關法律、法規,通過騙税“殼”,採取偽報、虛報貨物品名、貨物税則號(高報退税率)、高報出口價格等方式,逃避海關監管,炮製虛假出口數據,甚至簡單粗暴地虛報數量闖關,如果被海關發現,以錯誤申報為由接受行政處罰,之後故伎重演。

(1)真貨出口高報價格。對出口貨物銷售價格的監管歷來是一個難點,主要原因在於出口貨物品種多、品質差異大、銷售區域廣,無論海關、税務還是外匯局,難以對其進行及時有效監管,形成監管漏洞。

(2)無貨出口虛假拼箱。鑑於監管力量的限制、查驗通關效率的要求,海關無法實現每單必查的查驗制度。於是,騙税分子以A、B、C等多個出口企業名義將同一批貨物多頭報關,偽報成拼箱業務。海關在非特殊情形下一般採用隨機抽檢辦法,而拼箱企業同時抽檢是小概率事件。

(3)篡改數據屬性配貨。為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我國對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出口貨物、“單一窗口”等貿易方式中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税免徵不退政策。同時,部分出口貨物實行不退税政策,外商直接採購的部分貿易成交模式不辦理退税,諸多經營者選擇委託方式出口,報關行、貨代彙集大量出口數據。

二、騙取出口退税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騙取出口退税罪,是指行為人故意違反税收法律法規,採取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騙取出口退税罪,需要符合以下四個犯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

按照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騙取出口退税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企事業單位,又包括自然人。其中企事業單位是指具有出口退税權的企事業單位,自然人是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客體要件

騙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體為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又包括國家税款的財產所有權。

(三)主觀方面

騙取出口退税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並不構成本罪。實踐中,企業時常會因為疏忽大意等非直接故意而造成計算錯誤,導致多申請退税款,這種情況不能認定行為人構成本罪,由税務機關責令企業退還已退税款等税務處理即可。

(四)客觀方面

騙取出口退税罪的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行為人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且數額較大。

虛假變造騙税出口額、掛賬虛構外匯資金流、虛開騙抵虛構發票流是騙取出口退税的主要方式。行為人故意違反税法規定,採用假報出口的手段,騙取國家的出口退税款,構成騙取出口退税罪。犯該罪的主體屬於一般主體,既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自然人,該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又包括國家税款的財產所有權。

標籤:退税 騙取 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