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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以前少納税怎麼處理?

一、發現以前少納税怎麼處理?

發現以前少納税怎麼處理?

納税人少繳了税款處理如下: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少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納税人欠繳應納税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税款,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税務機關除依照《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少繳税款、逃税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 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税務機關發現納税人少繳税款之後會進行追繳,並加收滯納金。納税人故意隱瞞自己應繳納的税款數額較大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納税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不按規定納税是要受到處罰的。

標籤: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