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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逃税處罰怎麼認定?

一、企業逃税處罰怎麼認定?

企業逃税處罰怎麼認定?

企業逃税處罰在進行認定的時候,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刑法》第201條所規定的逃税罪的構成要件判斷。需要有逃税行為,並且達到數額較大。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會受到處罰,財務不會受到處罰,如果是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那麼法人代表和財務會受到處罰。最主要的責任在法人,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財務也有故意偷税行為,也會追究責任。偷税的金額決定了是否入刑。

在單位犯對於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一定犯罪行為的人員,一般不宜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是具體實施了犯罪行為,起到了較大的作用的其他責任人員,也應當根據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別處與相應的刑罰。

二、企業偷税漏税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佔應繳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犯有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綜上所述,依法納税是我們作為公民,一個企業的基本義務,不管是個人還是組織有偷漏税的情況,税務機關都會進行相應的查處,存在偷税事實的會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如果構成犯罪的情況還會承擔相應的行駛證的人。

不管是企業還是自然人,逃避税收的繳納,都是屬於違反我們國家税收徵收法律規範的,同時,也是違反了我們國家《刑法》當中的規定,對接依法納税是每一個公民都需要盡到的一項義務,只要逃避税收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將會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來進行刑事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