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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納税人身份劃分的標準有哪些

增值税納税人身份劃分的標準有哪些
律師解析:增值税納税人身份劃分的標準:
1、年應税銷售額。
2、會計核算水平。
3、小規模納税人的認定標準是: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的納税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為主;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法律依據:《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税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的納税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税人,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税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為主,是指納税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的銷售額佔年應税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