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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車未過户發生事故什麼負責?

賣車未過户發生事故什麼負責?
律師解析: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車輛登記過户屬於行政管理行為,並非物權法意義上的所有權轉移,車輛買賣從交付時就已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力。
因而,發生交通事故應由實際支配車輛運行或者取得運行利益的一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作為原登記所有人不應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被多次轉讓但是未辦理登記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最後一次轉讓並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在車輛買賣中,最好是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轉讓過户登記,尤其是作為賣方,更應堅持這一點。如果車輛發生事故,由於很多人轉讓車輛時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車,沒有留下轉讓和交付的證據,那麼,當原車主不能證明車輛已經轉讓並已經交付給實際所有人,這時,實際已經不是車輛所有權人的原車主,仍會被認為是肇事車的所有權人,當肇事者無法賠償時,原車主就會被判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惹上一大堆麻煩事,可謂得不償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