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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報廢週期是多長時間

1.非運營的、小型車,都是沒有強制性使用年限的。但這些車的里程達到60萬公里後,車管所就會有人將這些車引導報廢了,而這點在國外是不存在的。
2.皮卡及輕、中、重型載貨汽車這幾類車的強制性使用年限是不得超過15年。也就是説,當車輛的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就算車況再好,也是要被強制報廢的。
3.微型載貨汽車這種車的強制性年限是不得超過12年,也就是使用年限超過12年的,就必須要報廢了,無論車況如何。
4.中型出租客運汽車這種車型的強制性年限是不得超過10年,當車輛開10年後,肯定不能通過年檢了,非報廢不可。
自2013年5月1日起,開始按照新規定執行淘汰老舊車報廢,其中私家車報廢年限取消,最大行駛里程60萬公里強制報廢。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報廢新規》第五條
《機動車報廢新規》第七條

車輛報廢週期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