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期是多長時間
已註冊機動車達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強制報廢。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註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
電動車進樓道內充電的相關法律法規是什麼?
律師解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禁止在高層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電瓶車不能再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為電動車充電。違反行為的,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引起...
-
駕駛證掉了怎麼去補辦
律師解析:駕駛證掉了補辦: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法律依...
-
超載1人處罰扣分標準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超載一人屬於需根據車輛額定乘員的量來確定。我國法律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
-
交通事故沒結案車輛可以年審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不可以,必須先將事故處理完畢才能審車。法律依據: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