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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的報廢年限是多少年

私家車使用年限一般是無上限的。

汽車的報廢年限是多少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規定, 非營運車輛,汽車報廢期為15年,摩托車報廢期為10年營運車輛,每年強制檢驗一次,汽車報廢期為10年。但現在作為家庭用車的“私家車”越來越多,而且“私家車”的使用年限則放得很寬,根據規定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車)正常使用年限為16年,延期使用期限為第16年至第20年,此期間每年檢2次。從第21年起為再延續期使用期限,此期間為每年檢4次,總使用年限沒有上限,這意味着,如果自己的一輛“私家車”保養得好,各項性能達到車檢標準,這輛車可以一直使用。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