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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醫藥費誰墊付?

交通事故醫藥費誰墊付?
律師解析:法律並未明文規定肇事方必須墊付醫療費,實踐中哪一方墊付都可以。可以由肇事方墊付,在確定具體的賠償責任後,根據肇事方已墊付的費用,相應減除其支付義務;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屬自行墊付,自行墊付的,在確定肇事方賠償責任後,受害人有權向肇事方追償。
如果遇到肇事方不墊付醫療費,家屬也來不及籌集醫療費的特殊情況,當受害人需要搶救時,如果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交警部門可以通知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我國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3、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4、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