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間限制是多久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辦法》第42條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鑑定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公安機關將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將做出重新評定的決定。並將重新鑑定的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根據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鑑定的結論是最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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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級傷殘怎麼判定如何賠付?
律師解析:1、構成傷殘的首先需要相關定殘機構進行鑑定,不能説自己覺得是幾級傷殘就是幾級。鑑定屬於幾級傷殘,並出示相關證明;2、如果傷殘是由於交通事故造成的,則需要劃分事故責任,一般在發生事故時,都需要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核實的,進行責任劃分;3、拿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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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機構如何選擇
發生交通事故後,鑑定機構的選擇很關鍵,因為傷殘級別直接決定了傷殘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間接影響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時間,護理時間,營養費等賠償項目。因此如何選擇鑑定機構,有很多講究:一、要選擇有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即,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能被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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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後可以主張醫療費嗎?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後可以主張醫療費。交通事故中的後續治療費也需要肇事者賠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確實要發生的後續治療費用,可在起訴要求醫療費用時一併提出,鑑定機構已對傷殘等級及後續治療費用做出鑑定後,雙方可依照鑑定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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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骨折傷殘鑑定時間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般來説傷殘鑑定程序應當在20日內完成;特殊案件需要延期的,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批准可以延長10日。鑑定週期超過規定時限的,須報經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