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的規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鑑定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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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等級有哪些評定依據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b.意識消失;二級傷殘劃分依據:a.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三級傷殘劃分依據:a.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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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屍檢的期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鑑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託。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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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殘鑑定標準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定,本標準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判斷依據為:依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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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傷鑑定標準
交通事故工傷鑑定標準如下:一是受害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二是受害人所受到的傷害與其職業活動有關;三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身體受到傷害。《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