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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是什麼部門做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1.38W
傷殘鑑定一般是指在發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傷害等原因而進行的司法鑑定。關於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標準,一般情況下,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發生交通事故,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1667-2002》的標準進行鑑定;而在2017年1月1日之後發生的交通事故,則參照《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相關標準進行鑑定。
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鑑定,一般建議在傷勢痊癒後再進行,可以由傷者自行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也可以在訴至法院後由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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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骨折傷殘鑑定時間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般來説傷殘鑑定程序應當在20日內完成;特殊案件需要延期的,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批准可以延長10日。鑑定週期超過規定時限的,須報經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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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殘鑑定費由誰來支付
律師解析:車禍傷殘鑑定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根據規定,檢驗、鑑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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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多久做傷殘鑑定?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一般出院後進行鑑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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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察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