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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脱審半年還能審車嗎

摩托車脱審半年,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和扣3分,違章處理完畢後就可以續審了。車輛年檢檢車不能超過當月,如果年檢期限登記日期是5月30日,最晚不能超過5月31日,到6月1日再去檢車的話,就是脱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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