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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審車過期補審需要罰款嗎?

一、摩托審車過期補審需要罰款嗎?

摩托審車過期補審需要罰款嗎?

脱審三年以內,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罰款200加扣3分處罰。處理完了就可以續審。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户(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註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來進行年審處理,不同類型的車輛所需要認定的年審規定是不同的,駕駛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年審的,是需要追究相關違法的責任的,交警部門出具違法通知書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