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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中電動車撞了我誰的責任

需要根據案情來看。
倒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條例: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置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倒車中電動車撞了我誰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條

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後情況,確認安全後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樑、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