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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理的基本程序是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的基本程序如下:
1、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
2、保留現場;
3、定損修理;
4、提交單證進行索賠理賠;
5、損失理算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後進行理算,以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
6、賠付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會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後的金額,向車主指定帳户劃撥賠款。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的基本程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