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社會保障 > 醫療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税

補充醫療保險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税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怎麼樣理解補充醫療保險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税

《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税義務人的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
所以不是基本的不能扣除。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税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09〕27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准予扣除。所以,企業為個人繳納的補充醫療保險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上就是對補充醫療保險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税是怎麼樣的解答,希望對您與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