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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有哪些?

醫療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一位居民都應該建立自身的醫療保險體系。我國的醫保大體分為城鎮居民醫保和農村居民醫保,相關的政策文件也有很多。並且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這些政策也在不斷修訂完善。那麼最新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有哪些?如何解讀?下面請看小編帶來的分析。

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有哪些?

最新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有哪些

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哪些人羣?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二、如何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三、籌資標準如何確定?

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四、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五、住院後,醫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綜上所述,在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過程中,如何統籌整合城鄉醫保始終是個大命題。在最新政策中,國家提出對城鎮居民醫保和農村新型保險進行整合,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例,並且將農民工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這就是小編關於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方面的解讀,希望為大家帶來幫助。

標籤:醫療保險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