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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醫療保險相關方面知識的詳解。

自從國家進入21世紀以來,一系列的惠民措施相繼得到頒佈。我國的城鎮醫療保險就是其中一項,城鎮醫療保險就是我國以國家名義向廣大人民做出的保險服務,目的是為了我國人民在醫療方面享受更多的好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城鎮醫療保險相關方面知識的詳解,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城鎮醫療保險相關方面知識的詳解。

一、城鎮醫療保險的優點:

1、是參保人患病特別是患大病時,一定程度地減輕經濟負擔。

2、是參保人身體健康時,繳交的保險費可以用來濟助其他參保病人,從而體現出“一人有病萬家幫”的互助共濟精神。

3、是解除參保人的後顧之憂。為鼓勵城鎮居民參加保險,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按其參保時間劃分,設定不同的醫療待遇起付期,辦法實施六個月內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三個月,未成年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六個月後參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一年;一年後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延長至二年;低保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

二、城鎮醫療保險待遇:

1、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門診搶救醫療費,支付範圍和標準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標準執行。

2、起付標準(也就是通常説的門檻費)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樣,即三級980元、二級720元,一級540元。

3、就醫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就醫實行定點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將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專科醫院、院店合作和二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確定為首診醫療機構,將部分三級綜合和轉科醫療機構確定為定點轉診醫療機構,參保居民就醫時應首先在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就診,因病情確需轉診轉院治療的,由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方可轉入定點轉診醫院接受住院治療,等病情相對穩定後,應轉回定點首診醫院。(換句話説就是一但得病必須在指定的社區服務中心醫院,或是指定的小醫院看病,要這些小醫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小醫院出證明轉到大醫院看,等病情稍好,立馬要轉回來住。)

4、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級別醫療機構確定,一級(含社區

樂山高基本保險試點會

衞生服務中心)、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為75%、60%、50%。城鎮居民連續參保繳費滿2年後,可分別提高到80%、65%、55%。(換句話説就是住越小的醫院,報得越多些)

5、基本保額:一個自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1.6萬元。如果是由於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治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器官移直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簡稱“門診大病”)患者,年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可提高到每人2萬元。

城鎮醫療保險是為了解決我國國人的醫療問題,為了我國的改革開放成果由人民共同享受。它是以政府為主導,以人民為繳納主體進行的一項利國利民的偉大舉措。所以希望我國政府和人民能夠共同努力,共同的為這項舉措做貢獻。如還需瞭解,請繼續閲讀下面的延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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