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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

商業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

我國的醫療保險其實分為了很多種,而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等。針對不同類型的醫療保險,實際的參保條件不同,自然報銷的範圍、條件、標準這些,也是不一樣的。而屬於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醫療保險,就是職工醫療保險了,即基本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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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醫療保險與社會醫療保險的區別



首先,兩者屬性不同。商業醫療保險是人壽保險公司運用經濟補償手段經營的一種險種,是社會經濟活動的一個方面,是由保險人與投保人雙方按照自願原則簽訂合同來實現的,人壽保險公司可以從中贏利.而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根據憲法規定,為保護和增進職工身體健康而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或地方通過立法強制執行的,不取決於個人意志,同時作為一種社會福利事業具有非贏利性質。


其次,保險對象和作用不同。商業醫療保險以自然人為保險對象,其作用在於當投保的公民因意外傷害或疾病而支出醫療費用時,可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以減輕損失,而不是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維護社會公平的作用,社會醫療保險主要以勞動者為保險對象,當勞動者因患病就醫而支出醫療費用時,由社會保險部門或其委託單位給予基本補償,有利於社會安定和維護社會公平,實際上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個方面。

再次,兩者權利與義務對等關係不同。商業醫療保險的權利與義務是建立在合同關係上,任何一個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與保險公司自願簽訂保險合同並按合同規定繳納了保險費,其本人或成員就能獲得相應的保險金給付的請求權,保險金額的多少取決於所繳保險費數額的多少,即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是一種等價交換的對等關係,表現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會醫療保險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建立在勞動關係上,只要勞動者履行了為社會勞動的義務,就可以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有時為了便於用經濟手段進行管理,增強勞動者的費用意識,要求繳少量保險費,但他們所領取的保險給付金與所繳納的保險費數額並不成正比例關係,即權利與義務關係並不對等。

主要涉及到特種疾病保險、手術醫療保險、普通醫療保險等五種,各位可以在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若有必要的話,也是可以為自己或者為家人投保相應的商業醫保。至於商業醫保與社會醫保之間的不同之處,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