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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異地養老保險新政策?

異地養老保險新政策?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户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户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非本市户籍農民工離開本統籌地區,社會保險關係無法轉移的,經本人書面申請,憑個人身份證可以到所在單位交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社會保險關係終止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賬户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養老保險異地的轉移流程:

1、在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 新就業地用人單位或本人向社保機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3、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

4、原參保地收聯繫函核對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辦理級進化轉手續,傳達《信息表》到新參保地並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5、新就業地收到《信息表》後,核對轉移基金額,計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補充完善個人信息,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個人。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有關異地養老保險政策的整理。當然,這只是大體的規範,各個省市的規定肯定還有略微的變動,具體的法規還需到當地的相關部門進行了解。隨着此項規定的不斷完善,相信異地農名工的福利待遇會越來越好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關於異地養老保險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有專門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