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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層失業保險的流程

完善基層失業保險的流程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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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您好!一、需要攜帶的辦理憑證有:  《户口簿》、《身份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畢業證》、兩張一寸照片(有《失業證》、《勞動手冊》的請攜帶)二、辦理程序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户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  2、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超過60日未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的辦理手續: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大連市政府5號令)  3、《關於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開展定向就業培訓的通知》(大勞服字[1999]59號)  二、辦理條件  1、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的;  2、已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符合免培訓條件(已辦理免培訓手續)的。三、辦理憑證  《失業證》、《身份證》四、辦理程序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後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