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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失業保險費率,對失業保險金繳納有何影響

失業是現在社會上司空見慣的事情,誰都不能百分之一百避免失業這個殘酷的現實問題,而保險業的興起,極大程度的避免失業後可能會引起的一系列家庭問題,為了保證居民生活就業平穩有序的進行,國家規定了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依照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繳納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從而極大程度轉移失業風險。如何讓計算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就要從什麼是失業保險費率瞭解起

什麼是失業保險費率,對失業保險金繳納有何影響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計算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數額,要考慮兩個因素:

一是繳費基數,即明確繳費的範圍。如企業所得税的基數是企業所得額。從國外有關規定看,失業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一般為工資,單位為工資總額,個人為本人工資。

二是費率,即繳費義務人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比例。定率徵收失業保險費是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建立以來一直採用的做法,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失業保險費率是指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在其支出或收入中所佔的比例。費率是決定失業保險制度承受能力的關鍵因素。按照法規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基數沒有上限和下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由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單位工資總額中不包括有關國家規定的創造發明獎;社會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等。職工的本人工資,是指其個人收入中計入單位工資總額部分的收入。職工在工資總額以外從本單位內、外得到的各種其他收入,如保險福利費、勞動保護費、職工個人從銀行或企業獲得的存款利息、債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紅、轉移性收入等都不應計入職工工資。實際工作中企業事業單位一般都是按月或按季繳納失業保險費

2015年2月25日,國務院總理某某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從2016年5月1日起財政部下達通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失業保險費率的降低極大程度的減少用人單位和員工自身對失業保險費的支出比例,同時也有利於進一步推行失業保險的普及,這份政府為您帶來的福利政策您享受到了嗎?關注小編,小編會為您帶來更多與您生活息息相關的最新法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