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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繳納基數和比例是多少?

社保1.96W

一、上海小城鎮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是多少?

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繳納基數和比例是多少?

用人單位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的基數,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乘以本單位應當繳費的人數確定。用人單位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的比例為24%。其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17%;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5%;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2%;生育保險費暫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另行規定。

基本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比例的調整,由市勞動保障局、市醫保局提出,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用人單位按規定足額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後,經辦機構應當為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的從業人員做好相應的繳費記錄,並定期告知從業人員。

二、小城鎮社會保險醫療支付標準是多少?

小城鎮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醫保基金”)支付的參保人員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第一次起付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60%的10%;第二次及其以上起付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60%的5%。

從業人員每次住院所發生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醫保基金支付70%;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次住院所發生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醫保基金支付80%,其餘部分由參保人員自負。

醫保基金支付的參保人員門診大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從業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支付70%;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支付80%,其餘部分由參保人員自負。

三、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人員領取失業金條件是什麼?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未到達按月領取養老金年齡中斷就業但本人有就業願望;

2、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3、具有本市城鎮户籍;

4、已辦理失業、求職登記手續。

綜上所述,為保障小城鎮居民就業和勞動權益,上海市針對其推出小城鎮社會保險,根據規定,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是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月工資的60%,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對應的繳納比例分別是17%、5%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