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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內社保轉移需要什麼材料?

社保2.91W

一、瀋陽市內社保轉移需要什麼材料?

瀋陽市內社保轉移需要什麼材料?

瀋陽市內社保轉移需要的材料

1、單位轉移材料:新勞動合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個體轉移材料:

(1)轉入: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户口薄、身份證。

(2)轉出:户口薄、身份證、新單位勞動合同原件或單位介紹信。

二、社保轉移的流程

(一)單位辦理流程:

1、轉移人員持新單位勞動合同或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提出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企業科為其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本人將此憑證送至接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3、接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後,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郵寄或以電子方式發回到瀋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

4、瀋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收到《接續聯繫函》後,為轉移人員辦理轉移手續,並轉移資金至接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5、接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轉移手續和資金後,為轉移人員建立賬户,完成轉移業務。

(二)個人辦理流程:

轉出:

1、個體參保人員因工作調轉或户口遷移到省內外市(包括省直企業、行業、省事業單位臨時用工)時,持身份證、轉入單位的用工證明或户口證明,到參保所屬分局個體科申請轉移,填寫《打印參保憑證申請表》,個體科為其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由轉移人自行攜帶前往轉入地申請轉入。

2、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後,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郵寄或以電子方式發回到瀋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個體處。

3、市局個體處收到《接續聯繫函》後,為轉移人員辦理轉移手續,並轉移資金至接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4、接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轉移手續和資金後,為轉移人員建立賬户,完成轉移業務。

轉入:

1、參保人員從省內外市(包括省直企業、行業、省事業單位臨時用工)轉入瀋陽市市,按個體政策接續時,持轉出地社保機構出據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及户口簿(新遷入瀋陽市市户籍人員還需提供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所屬分局個體科提出轉移申請。

2、分局個體科受理後將《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上載到省轉移電子平台。

3、轉出地社保機構收到電子《轉移接續聯繫函》後,將該人《養老保險轉移信息表》上載到省轉移電子平台,並轉移資金。

4、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個體處在收到電子《養老保險轉移信息表》並確認資金到賬後,為其辦理轉移手續,並以短信形式通知轉移人員到户籍所在地所屬分局辦理接續繳費手續。

離職的職員在找到新工作之後,可能會需要辦理社保的手續,此手續可以由新單位來辦理,也可以由職員自行辦理。但不管辦理人員是誰,都需要向辦理機構提交勞動合同、社保待被轉移者的户口薄及身份證等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