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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市社會保險轉移規定是什麼?

社保1.26W

1 、統籌範圍內參保職工的轉移  

濱州市社會保險轉移規定是什麼?

第一步:轉出單位將已審核好的調出職工的養老保險手冊移交至接收單位,接收單位經辦人員持手冊、《機關事業單位增人申報表》調動手續等相關資料,到機關事業單位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

第二步: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在手冊“單位變更”欄內填寫調入單位名稱、調入時間、在“變更後編號”欄內填寫辦理時間,並加蓋經辦人員章。然後將手冊退還單位經辦人,繼續使用。同時,將該職工的養老保險個人檔案卡,自調出單位移至調入單位管理,並在個人檔案卡的背面“單位變更登記”欄中填寫有關變更信息。

2、 統籌範圍外參保職工的轉移   

〈1〉符合轉入條件,自統籌範圍外轉入的參保職工辦理指南:

第一步:持《機關事業單位增人申報表》(只查看不留存)、有關調配手續,到擬轉入地社保機構開具同意轉入的證明函;

第二步:到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出手續;

第三步:到轉入地社保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落户手續。

需提供資料:

身份證、調動手續、轉出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單》、已審核完備的保險手冊、《機關事業單位增人申報表》;對外省轉入的,還需從財務部門確認轉入基金到帳情況,方可辦理落户手續。  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將轉移單中的信息填入在我處新建立的養老保險手冊的相關欄目內(特別是“轉移記載”欄內的有關數據尤為重要),並加蓋審核章,註明審核日期,並在原手冊上註明“養老保險費已轉入ххх機關事業單位保險處”字樣,加蓋審核章,退還本人,其餘資料留存。同時為該同志建立養老保險個人檔案卡,將有關信息填入卡中,入檔管理。

〈2〉轉出統籌區的參保職工辦理指南:

第一步:經辦機構在為其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時,要求其提供以下證明和資料:   

①轉入地批准接收的證明函件   

②身份證   

③調動手續  

④已審核完備的養老保險手冊   

第二步:為其開出《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單》,並在手冊和養老保險個人檔案卡上註明養老保險關係轉往何處、轉出時間;

第三步:將保險手冊退給本人,檔案卡仍歸入原單位檔案中管理。轉移單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二份交轉移人到轉入地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落户手續。轉移至外省的職工,其個人繳納部分需轉移資金,轉出人還需提供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開户銀行名稱、户名、帳號等。其轉移單要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財務部門留存,做為轉出資金的依據。對有欠費的轉移人,根據基本養老保險欠費紀錄,要求單位和個人補繳欠費,方可辦理轉移手續。單位參保人員增加的同時,即建立養老保險檔案卡和保險手冊,參保職工需繳同底版的一寸免冠彩照二張,一張貼手冊,一張貼檔案卡。

社會保險制度關乎着我們公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國保障民生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因此我們在平時更應當注意瞭解相關的社會保險的規定,從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