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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後要怎麼補辦社保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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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失後要怎麼補辦社保存摺?

遺失後要怎麼補辦社保存摺?

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向用人單位參保的所屬社保局申請掛失,並補辦相關手續即可。

辦事程序 :

1、由本人持身份證、退休證或失業證到市社會保險中心登記後,到市建行或郵局辦理掛失。

2、辦理掛失手續領取新存摺後,須到市社會保險中心將新建存摺帳號重新登記。

承諾時限:七個工作日。

項目經辦:社會保險中心。

二、初次領取社保存摺需要哪些流程

(一)、所需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單位介紹信;

3、經辦人身份證。

(二)、社保存摺領取條件

1、屬於首次參保;

2、正常繳納醫療保險費用3個月以上。

(三)、社保存摺領取流程

單位經辦人備齊規定資料前往單位轄區銀行支行辦理領取手續即可。但個人不能直接領取,只能由單位統一領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户。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

因此,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職工辦理社保、繳納相關費用,如不慎遺失社保存摺,可以攜帶身份證原件前往用人單位參保的社保局申請掛失並在郵局或市建行辦理掛失,一般會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辦,拿到新存摺後需在市社保中心重新登記新建存摺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