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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積分入户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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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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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積分入户的條件是什麼

(一)基礎指標及分值

1、合法穩定就業。

持證人與在蓉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並連續工作滿6個月的(試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記地址在蓉的工商營業執照連續經營滿6個月並依法納税的,積10分。

2、合法穩定住所。

持證人在蓉實際居住,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按照面積計算積分,最高不超過40分;

租賃住房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積5分。

3、參加社會保險

凡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持證人在我市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並按月繳費的,每年最高積12分。其中:

(1)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6個月的分別積3分;

(2)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12個月的分別積6分。

4、連續居住年限——與上面三個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計。

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居住且辦理居住證證件簽註的,每滿一年積5分。

(二)導向指標

1、區域導向指標。

持證人在本市中心城區(包含錦江區、青羊區、成華區、武侯區、金牛區、高新區)以外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點發展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20分。

2、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指標。

持證人符合本市年度公佈的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的,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