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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是怎樣的?

開發商在商品房項目開發過程中,涉及到多個環節,其中要繳納不少税費,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税及土地增值税等。當項目全部竣工並且對外銷售的,這個時候開發商應該對土地增值税做一個清算,將剩餘税款繳納完畢。那麼,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是怎樣的?我們通過本文一起了解下。

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是怎樣的?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是怎樣的?

納税人應當如實申報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税税額,保證清算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税務機關應當為納税人提供優質納税服務,加強土地增值税政策宣傳輔導。主管税務機關應及時對納税人清算申報的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增值額、增值率以及税款計算等情況進行審核,依法徵收土地增值税。

對於符合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項目,納税人應當在滿足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對於符合第二種清算條件,税務機關可要求納税人進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税務機關確定是否進行清算;對於確定需要進行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税務機關下達清算通知,納税人應當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內辦理清算手續。

應進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納税人或經主管税務機關確定需要進行清算的納税人,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資料的,主管税務機關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條件是什麼?

1、納税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2)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3)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2、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税務機關可要求納税人進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佔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餘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3)納税人申請註銷税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續的;

(4)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税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綜上所述,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必須要滿足一定條件,符合條件的,開發商應該準備好所有材料,到當地税務所申報。税務所進行核算,得到準備的税額,企業沒有異議的話就完成納税義務。這些就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的一些環節。這裏應該注意一個時效性,企業要在拿到清算通知起三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