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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居間合同書

房地產居間合同

房地產居間合同書

{子問題開始}房地產居間合同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居間人(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民事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購房行為提供媒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甲方及其家人準備購買住宅(商鋪),委託乙方為其購房提供媒介服務,力爭促成交易。

2、為了讓甲方更好地選擇房屋,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房源,並安排專人陪同甲方實地瞭解房屋情況,為了真實地記載雙方履新合同的實際情況,在乙方工作人員陪同甲方看房的同時,雙方對本條載明的看房行為簽字確認。

A、物業地址

看房時間 : 年 月 日(乙方)經紀人簽字: 甲方簽字: 

B、物業地址

看房時間 : 年 月 日(乙方)經紀人簽字: 甲方簽字: 

C、物業地址

看房時間 : 年 月 日(乙方)經紀人簽字: 甲方簽字: 

D、物業地址

看房時間 : 年 月 日(乙方)經紀人簽字: 甲方簽字: 

E、物業地址

看房時間 : 年 月 日(乙方)經紀人簽字: 甲方簽字: 

4、儘管甲方已經與乙方簽訂本合同,但是,由於乙方提供的房源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或者甲方改變購買意向,導致甲方無法完成交易或者不能交易,甲方不承擔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者簽章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