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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電梯授權使用管理合同(示範文本)(試行)(WF2021

安徽省電梯授權使用管理合同(示範文本)(試行)(WF2021-02)

安徽省電梯授權使用管理合同(示範文本)(試行)(WF2021

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制定

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説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推薦合同雙方自願選擇使用,合同雙方可在不違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前提下,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協商修改。

2.本合同所述電梯包括乘客電梯、載貨電梯、液壓電梯、雜物電梯、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

3.所有權者,是指電梯產權所有人。

4.使用管理者,即電梯使用單位,是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義務的單位或個人。

甲方(授權人):____________

乙方(被授權人):__________

為保障電梯的安全運行,明確甲方,即電梯所有權人(“所有權者”)和乙方,即電梯使用單位(“使用管理者”)的權利義務,經協商,就電梯授權使用管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在本合同生效後的5個工作日之內,甲、乙雙方應共同到當地質監部門辦理電梯使用單位信息登記手續。雙方對電梯的使用管理的相關約定與備案的合同不一致的,以備案的合同為準。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電梯日常使用安全管理,有權對乙方的使用管理行為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當有證據表明乙方對電梯的使用安全管理不符合相關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改正。

2.當授權合同到期或終止後,甲方應儘快以授權合同的形式明確電梯的“使用管理者”;在未通過授權合同明確電梯的“使用管理者”之前,或甲方未授權他人使用管理電梯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的權利義務,對電梯的使用管理及安全運行負首負責任。

3.甲方應在授權合同生效後將電梯使用標誌、監督檢驗與定期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維護保養記錄、日常自行檢查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安全技術資料完整移交乙方,以便乙方能準確地瞭解電梯的運行狀況。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履行“電梯使用管理者”責任,做好電梯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電梯安全運行。

2.乙方應建立完善的電梯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專門的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持證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電梯進行使用管理(對於醫院提供患者使用的電梯、直接用於旅遊觀光的速度大於2.5m/s的乘客電梯,以及採用司機操作的電梯,保證由持證的電梯司機操作),並對電梯開展日常自行檢查。

3.乙方應建立並保管好包括電梯使用標誌、監督檢驗與定期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維護保養記錄、日常自行檢查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資料在內的電梯安全技術檔案,並在授權期限屆滿後將電梯安全技術檔案移交甲方。

4.乙方應委託取得相應資格許可的製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並與之簽訂維保合同。維保合同應當對電梯發生故障、事故時,維保單位接到通知後到達現場的時間進行約定。當電梯維保單位發生變更時,督促變更後的維保單位或自行到質監部門辦理相關信息變更手續,並更換電梯內維保單位相關標識。

5.乙方應在電梯使用標誌所標註的下次檢驗日期屆滿前1個月到法定檢驗檢測機構申報定期檢驗,保證不使用未進行監督檢驗、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或檢驗不合格的電梯。

6.在電梯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時,乙方應督促電梯維保單位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待電梯事故隱患消除後方重新投入使用,杜絕電梯帶病運行現象。

7.當電梯需要進行重大修理、改造或遷移時,乙方應在徵求甲方同意後,委託取得相應資格許可的單位進行,杜絕私自或委託未取得相應資格許可的單位進行施工。

8.乙方應制定出現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依法依規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9.乙方應建立24小時應急救援制度,設立24小時應急救援電話,保持電話能夠有效接通。在電梯發生故障、事故時,乙方應立即響應,對電梯乘客進行安撫和協助,5分鐘內通知電梯維保公司到現場進行救援。必要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0.乙方應對電梯使用進行妥善的、盡到足夠注意義務的管理,教育和引導乘客正確、安全使用電梯,制止乘客不安全的乘梯行為,發現電梯存在安全隱患、收到檢驗不合格報告或收到屬實的電梯故障投訴時,應關停電梯。

11.如發生電梯事故,乙方應履行電梯“使用管理權”者的首負責任,作為電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採取緊急措施救助受困者,及時將傷亡者送往醫院並預先支付醫療費用,對事故造成的損害承擔第一賠付責任,及時向當地地級以上市質監部門彙報情況等。

二、權利:

1.乙方有權行使法律賦予“電梯使用管理者”的各項權利。

2.乙方有權委託取得相應資格許可的電梯製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開展相關工作,有權收集涉及電梯安全運行的製造、安裝、修理、檢驗和使用的相關資料,並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予以確認。

3.乙方在履行電梯事故首負責任後,有權向造成電梯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償。

第五條 乙方對電梯的使用管理不符合相關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要求,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時,在甲方書面通知的規定時間內仍未採取有效措施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電梯使用管理權。甲方不配合乙方對電梯的使用安全管理或有其它阻礙、妨礙乙方安全使用管理電梯行為的,如發生損害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承擔首負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六條 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在備註中列明。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並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名):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備註:甲方為自然人的,合同由自然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