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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

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

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

甲方(出租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代表人:

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約定,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租賃基本情況

1.1租賃房屋基本情況如下:

1.1.1房屋位置:房屋位於

(以下稱“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

1.1.2樓層:該房屋所在建築共 層,該房屋位於第 層。

1.2.3裝修情況:

1.1.4附屬設施包括:

1.1.5房產證證書編號: 。該房屋的房產證複印件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

1.2甲方為該房屋的唯一所有權人,甲方有權訂立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3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法律規定的可出租的條件,不會因甲方的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承租,包括但不限於對該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等。

1.4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甲方不會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會採取任何措施對本合同的標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任何方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委託管理、讓渡附屬於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第二條 租賃期限、裝修期限及交付日期

2.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2.2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2.3房屋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

2.4租賃期限屆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的要求,如甲方未提出異議,本合同繼續有效。甲方保證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租金為每月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總計 元(大寫: )。裝修期內免收租金。

3.2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該房屋的保證金,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於第一次支付租金時一併交納。甲方於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3.3雙方協商,每 個月為一個繳租週期。首次租金於 年

月 日前支付,此後在每個繳租週期開始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本期租金。

3.4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方式為銀行轉賬,甲方收取租金及保證金的銀行賬户信息為:

開户行:

户 名:

賬 號:

3.5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內,物業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向物業公司、供水、供電公司支付。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承諾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租賃期間乙方發現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害或者故障時,可通知甲方維修,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三日內進行維修;甲方在約定期間沒有維修或者情況緊急需要及時維修的,乙方可自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可從應交房租中予以扣除。

4.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於每年 月對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並於檢查、養護之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進行檢查、養護,儘量減少甚至避免給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

4.3乙方保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的不適當或不合理使用而造成該房屋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4.4乙方租賃該房屋可用於生產經營、生活居住、辦公場所等需要,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改變房屋用途,同意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增設附屬設施或設備。

4.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將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租給第三方。

4.6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甲方所有的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附屬設施、設備等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

4.7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一個月 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4.8租賃期內如因政府行為(徵收、拆遷等)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賃的該房屋的,則因政府行為所支付的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補助、臨時安置補償金由乙方受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在約定租賃期間如因乙方自身以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屬不清、第三人向甲方主張權利、單方解除合同的、房屋質量存在問題的、第三方原因致使房屋損壞致使房屋無法使用)影響乙方使用該房屋的,甲方應承擔因此受到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不足部分甲方仍應承擔,同時乙方保留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5.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終止

6.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2若甲方違反本合同1.3或1.4條的約定,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6.3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維修責任,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6.4乙方可於租賃期限屆滿前,提前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6.5合同到期後,雙方未就續租一事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 附件

房產證複印件及平面圖複印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爭議糾紛的解決

8.1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因發生爭議提請仲裁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此所支付的律師服務費、交通費、調查費等有關費用。

第九條 通知送達

9.1甲乙雙方協商如遇需要通知另一方的事項,應採用書面方式或者當面通知或者電子郵件或者傳真等雙方認可的方式通知另一方。

9.2因協議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通知對方或者合同一方拒絕簽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視為送達日。

9.3甲方確認聯繫方式為:

乙方確認聯繫方式為:

第十條附則

10.1本合同未盡之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10.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省 市 區(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