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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防水防腐安全合同

建築防水防腐安全合同

建築防水防腐安全合同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安裝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工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到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日要認真勘察現場。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_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____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品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人方必須進行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死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須、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賣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爆、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5.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認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道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所在地區(縣)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户口户籍手續,並向所在地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死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他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它方人員、行人死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按責任,協商解決。

20.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送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科、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各一份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標籤:防腐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