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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抵押合同公證

如何申請抵押合同公證

如何申請抵押合同公證

抵押涉及單方主體:抵押人權(債權人)、抵押人、債務人。抵押人和債務人存在重合。債權人與債務人首先存在債務合同,為保障債權另外存在擔保合同來保障債權的實現。

抵押合同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其簽定抵押合同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辦理抵押合同公證,由抵押人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申請人應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主體資格證明(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居民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3)抵押合同文本及抵押物清單;

(4)抵押物產權(或經營管理權)證明;用不可分割的共有財產設定抵押的,須有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

(5)抵押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

(6)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抵押擔保的優勢

抵押被認為是現代社會最理想的擔保方式,與其它擔保方式(定金、保證、質押、留置)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抵押不轉移抵押物的佔有,債務人對抵押物仍享有佔有權和使用權。不會造成抵押物的閒置和社會資源的浪費。

2、債務人可以用抵押物取得的收益清償部分債務,減輕債務人的負擔。

3、可免除債權人因佔有、保管抵押物所帶來的不便,債權人只以抵押物的交換價值作為債權的擔保。

標籤:合同 抵押 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