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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們申請工傷待遇有哪些流程

一、怎們申請工傷待遇有哪些流程

怎們申請工傷待遇有哪些流程

1.單位攜上述材料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工傷經辦部門辦理待遇審核及結付手續。如申請因工死亡有關待遇的,應先到業務結算部門辦理人員減少及養老、醫保個人賬户清算手續。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單位報送材料,核准工傷保險待遇。

3.各項一次性或定期工傷保險待遇分別於次月或從次月起結付到單位,由單位發放給個人。其中退休人員工傷復發醫療費用,直接結付給單位或個人。

二、範圍對象

認定為工傷,符合工傷

三、報送材料

1.《市區參保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審核表》;被鑑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職工,應同時填報《蘇州市工傷人員一至四級定期待遇審批表》。

2.《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蘇州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或工亡證明(死亡醫學證明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傷事故結案批覆或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3.需結付工傷治療費用的,應提供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門診病歷、出院記錄及費用明細清單等;到蘇州大市以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工傷的,還須提供事先經社保經辦機構確認的《蘇州市區參保工傷職工轉外住院登記表》和交通費原始發票。

4.需結付配置、更換、維修(不含保修期內維修)康復輔助器具費用的,須提供經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審批確認的《蘇州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申請表》和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出具的費用票據。

四、注意事項

1.職工到市以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工傷的,應事先持經市區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確認的《市區參保工傷職工轉外住院登記表》、本人《認定工傷決定書》(未完成工傷認定的,應提供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工傷職工應選擇汽車、火車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因傷情特殊需要乘坐飛機等交通工具的,應在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時報社保經辦機構同意,方可事後報銷結付相應交通費。

外出就醫途中所需食宿費具體可結付天數,在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時由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其前往就醫地事先確定。

2.因情況緊急,職工在工傷發生地就近治療、未事先辦理轉外住院登記備案手續,或在市區非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應在辦理相關費用報銷結付手續時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急診急救證明。

這類人員在申請時,應對自身的工傷進行鑑定,並在治療後進行辦理。遞交相關的工傷鑑定證書和工傷待遇申請書,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治療中的交通、營養、輔助器械等相關費用,也可以一次性的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