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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關鍵線路誤工費的依據是什麼?

非關鍵線路誤工費的依據是什麼?

有部分思想特別狹隘的人員對於誤工費的理解就有些偏執,就算對方的身份在公司屬於特別不起眼的小職工,但如若當事人正常上班的話肯定每天也是有着非常穩定的收入狀況的。最近有人所諮詢的關於誤工費的問題是非關鍵線路誤工費的依據是什麼?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這個問題。

一、非關鍵線路誤工費的依據是什麼?

根據上述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1)關於“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

(2)關於“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分為非持續性和持續性。非持續性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按照其實際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實際減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勞動(工作)收入

誤工費的賠償,只有在存在因誤工而減少收入的情況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減少的情況,也就不存在誤工費的賠償問題。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與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總的計算公式上是一樣的,即:

誤工費賠償金額=實際減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勞動(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的確定,則是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賠償金額的關鍵。“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的計算公式,按年計算,可以表述為:

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計算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36

上述情況是受害人沒有固定收入的,但能夠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的。

如果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年)=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

二、誤工費證明

1、提供證明收入狀況的證據

(一)《收入證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單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資表和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內容包括受害人在單位的工作時間、職務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資。

(二)《收入狀況證明》

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

內容包括從事的行業、工作所在地、工作內容,並提供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提供證明誤工時間的證據

(一)《病歷》或者《出院小結》。

正常情況下,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病歷或者出院小結。

內容包括即醫療機提出的建議休息時間、需要加強營養、需要專人護理的建議。

(二)《誤工證明》

所在的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誤工期司法鑑定書》

即關於誤工時間的司法鑑定文書。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誤工費跟所謂的非關鍵路線這根本就沒有任何的關係的,不管是在什麼地方,人生意外傷害當中索賠誤工費的這種情形,都是跟當事人誤工的時間跟收入有關係的,因此作為主張賠償誤工費的小夥伴們一定要注意充分的準備好,能夠證明自己實際收入的材料跟由國家司法鑑定機構或者醫院出具的誤工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