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之後怎麼做傷殘鑑定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2.76W
律師解析:1.凡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受傷職工,須向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遞交書面申請,並按要求詳細填寫《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個人申請表》(一式三份),與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簽訂《傷病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協議書》;
2.傷病職工在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登記後,由服務機構填寫《鑑定表》(一式三份)中的個人情況和“傷病情況及醫療經過“,貼上申請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並蓋服務機構的騎縫章;
3.傷病職工按本人的傷病性質持《鑑定表》到指定診斷醫院作診斷結論並由醫院有關科室蓋章後,連同有關病歷、檢驗結果交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報送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4.傷病職工向服務機構送齊《鑑定表》等所需資料之日起15日後,到服務機構領取鑑定結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傷病職工在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登記後,由服務機構填寫《鑑定表》(一式三份)中的個人情況和“傷病情況及醫療經過“,貼上申請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並蓋服務機構的騎縫章;
3.傷病職工按本人的傷病性質持《鑑定表》到指定診斷醫院作診斷結論並由醫院有關科室蓋章後,連同有關病歷、檢驗結果交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報送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4.傷病職工向服務機構送齊《鑑定表》等所需資料之日起15日後,到服務機構領取鑑定結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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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糾紛怎樣維權
律師解析:工傷糾紛的解決方法:1、雙方協商解決。2、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願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3、仲裁解決。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4、訴訟解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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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療費用由什麼承擔?
律師解析:工傷住院費用由用工單位或者個人先行墊付。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機構審核報銷;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工單位支付。由於工傷治療限定了藥品目錄等,超範圍用藥工傷保險基金不予報銷,一般情況下,不能報銷的部分都是超範圍的用藥。但是你只要能證明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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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單位如何賠付
律師解析:單位工傷應當按以下規定賠償: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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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賠償怎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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