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工傷保險怎麼繳納
補充工傷保險是由政府引導,用人單位投保,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後,由承保的保險公司按約定支付保險金的商業保險。
第一,補充工傷保險是商業保險,用人單位作為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並繳納保費,保險公司依約支付保險金;第二,補充工傷保險的被保險人是投保單位的職工,職工發生事故並經政府部門認定為工傷後,可以獲得保險金;第三,保險公司支付的是工傷保險待遇之外的補償,補充保險是對工傷保險的補充和提高;第四,用人單位自願投保補充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户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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