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最多賠償幾個月
根據病情來決定誤工費的賠償期限,治癒出院的一般只賠住院期間的,出院後需要適度休息的一般按實際情況承擔2-3個月的,造成傷殘的,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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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工傷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置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鑑定可以依據《傷殘等級鑑定具體標準》《傷殘等級鑑定具體標準》具體可以查詢,以下是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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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性鼓膜穿孔鑑定標準
外傷性鼓膜穿孔鑑定一般以6周內是否癒合為鑑定依據。構成傷殘的標準是:1、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癒合;2、聽骨骨折或者脱位;聽骨鏈固定;3、一耳聽力障礙(≥41dBHL);4、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5、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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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鑑定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鑑定處理方法: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鑑定的,勞動者可以自行申請工傷鑑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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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重新鑑定申請書其申請的重點是什麼
傷殘重新鑑定申請書的重點是,你提出重新鑑定的理由及依據。當事人之所以提出重新鑑定,肯定是由於原鑑定某些方面存在認定不清或是違反程序或是其他問題,所以這些問題在申請重新鑑定的時候應該要寫明,做到有理有據,這樣對比較容易支持你的申請重新鑑定的申請。 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