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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漁民捕撈水產品買賣合同

福建省漁民捕撈水產品買賣合同

福建省漁民捕撈水產品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洋麪捕撈水產品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見附件清單(編: )合同總金額計(大寫): 

或以下列形式填寫(如填寫空格不夠,可以另接):

品 名

規格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收購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協商或者雙方協商價格。

第三條:收購地點:甲方捕撈所在的洋麪(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購地點。

第四條:檢驗方法:根據質量要求當場進行驗收,邊收購邊檢驗。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期限:在乙方收購水產品後(以本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天內一次性結清貨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乙方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貨款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可採取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 。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