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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方法知多少?

直接瞭解,當面追債

討債方法知多少?

  很多債務是礙於情面,不好意思問,導致對方也賴皮一樣不還的。追債的第一步當然是要直接瞭解的問清楚,當面提出。這樣一來可以讓對方明確所欠債務,二來也表達自己的意向。

  書面通知,避免姑息養奸

  進入市場經濟,發生經濟糾紛在所難免,但一旦發生,就要果斷出擊。”如果是因為欠債發生糾紛,必須態度堅決地採取法律行動解決,不要因為數額少,對方口頭承諾而一拖再拖,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等對方轉移資產,再採取法律行動已是無濟於事。很多貨款糾紛案件,最終無法追回貨款都是由於當事人“姑息養奸”造成的。

  發律師函震懾債務人

  到法院起訴前,向對方發律師函,給對方法律的震懾,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慮的方法。

  訴訟追債

  起訴前申請凍結對方資產

  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後,有時由於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可能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起訴時,就先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注意執行時效

  “訴訟雙方中有一方是個人的,在判決勝訴後的一年時間內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效的,雙方都是法人的,在判決勝訴後的半年時間內申請執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兩位法官都認為,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問題必須引起申請執行人的重視。記者瞭解到,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一律師在代理一經濟糾紛案件勝訴後,從法院領回判決書,由於事情較多,忘了告訴當事人,也沒有申請執行,等發現時已過了執行時效,無法申請執行,40多萬的勝訴款無法追回。當事人一怒之下就把該律師告上法院。雖然這樣的事不多,但作為教訓也很值得債權人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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