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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經濟補償金年限超過12個月

勞動合同解除經濟補償金年限超過12個月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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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不超過12個月嗎?

你好,我國勞動合同法對經濟補償金年限有明確的規定,但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不超過12個月嗎這個問題,一般是這樣的,當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最多12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月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3倍的,則不受12個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