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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熱門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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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浙江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浙江省 號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電話:

户籍住址: 郵編:

現住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就建立勞動關係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實告知涉及勞動合同的有關情況基礎上,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雙方承諾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

第一條 合同的前提條件

1.1甲、乙雙方為本勞動合同的當事人。

1.2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合法用工主體,具有用工資格。

1.3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勞動合同簽訂之時,與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亦非在有關競業限制期限內,且乙方保證與原用人單位之間沒有任何足以影響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乙方保證受聘於甲方後,從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會侵犯此前曾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試用期結束前,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義務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轉正事宜;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有關錄用條件的或具有本合同10.2.5條規定的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3本合同期滿,且不具有法定續簽情形的,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2.4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如本合同簽訂的起始日期與實際用工之日不一致,則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期與試用期期限亦自實際用工之日起算。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3.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乙方應盡職盡責履行本崗位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3.2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隨着甲方業務的擴大或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委派乙方至其他工作地點工作。

3.3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等因素,可依法合理變更本條中規定的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3.4乙方同意甲方調崗安排,同時同意其工資待遇也隨之變動。如果乙方被甲方聘任相應職務的,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職務。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制定或者變更。勞動時間不包括用餐、工間操及休息時間。

4.2甲方可根據部分崗位特徵、業務狀況,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所在崗位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自動變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3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支付超時工作的勞動報酬,或給予調休。乙方要求加班需辦理加班申請手續。

4.4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後,加班報酬按照相關法規執行。

4.5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的休假制度。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乙方按要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實行以下 工資制:

5.1.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獎金依據甲方經濟效益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5.1.2計件工資。計件工資的單價根據具體產品確定,計件工資的單價中包括超時加班工資以及22.5%的企業繳納的社保五金費用。

5.1.3甲方制定的其他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

5.2本條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為税前收入,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5.3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經營情況、經濟效益及乙方的業務能力、績效情況、崗位、地點變化等對乙方的勞動報酬進行合理調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4獎金、津貼根據甲方內部管理制度執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廢止獎金、津貼制度。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6.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要求其本人當年的繳費基數按前一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確定申報,乙方同意並保證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參加農保的員工以及自己堅決不參加社保的員工,經本人申請不參加社保的,由公司每月給予社保補貼,如領取補貼後又要求參加社保補交社保費的,已領取的補貼必須返還,申請不參加社保的員工,不得以公司未為其繳納社保費為由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將承擔賠償責任。

6.2甲方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結合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向乙方支付或調整其他補貼及福利費用。具體標準由甲方制定。

6.3甲方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營效益等相應調整乙方的各項福利待遇。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防護

7.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7.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勞動紀律

8.1甲方有權在不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情況下,遵循民主原則,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甲方依據前述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的日常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前述制度,否則甲方可根據單位管理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

8.2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將及時予以公示。甲方要求乙方認真閲讀相關內容,以保證及時瞭解掌握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如出現甲方公示後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瞭解甲方的管理制度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8.3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對其各項管理制度進行修訂,或者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如果原管理制度與甲方新的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管理制度執行。

8.4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財物,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時,均需歸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限於電腦、軟件、光盤、技術文檔、工具等。如乙方疏忽丟失或蓄意損壞,應予以賠償。

8.5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證明等均屬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8.6乙方因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而導致甲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九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歸屬

9.1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履行工作職責時必然會接觸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前述事項均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權利,乙方負有當然的保密義務。

9.2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員工)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

9.3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

9.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和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完成的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著作權等,其相關的知識產權歸屬於甲方(應屬於乙方的身份性權利除外)。

9.5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必須將所有機密信息和資料及其複印件返還給甲方,並向甲方保證本人不再有任何使用該資料或者信息的權利,並申明已將該資料和信息的所有原件及複印件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發現乙方未及時歸還前述資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6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而直接或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給第三方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0.1勞動合同的變更

10.1.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10.1.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0.1.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變更。

10.1.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或職位所作的調整,如果雙方未簽訂書面變更合同或協議,乙方自到崗後五個工作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同意該調整。

10.2勞動合同的解除

10.2.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0.2.2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辭職書呈交主管或人事部門,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最後工作日期。乙方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須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10.2.3甲方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0.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10.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依法辦理退工手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管理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的;

(6)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而致本合同無效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決定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3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執行,但申請不參加社保的員工,以公司未為其繳納社保費為由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0.4在最後工作日前,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並配合所在部門及其他部門辦理完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

(1)歸還所有代表公司員工身份的證明文件,如工作證、介紹信函、員工信息卡等;

(2)歸還所有公司文件、資料、記錄、設備、工具、文具、通訊設備等;

(3)歸還所有由其保管或者使用的公司的鑰匙;

(4)向繼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工作;

(5)與財務部門結算所有應付款項、應收款項;

(6)其他根據公司規定必須移交的物品。

辦理工作交接的程序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交接完畢,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 違約及賠償責任

11.1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1.2乙方侵佔甲方財產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相應財產,並賠償甲方損失。沒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獲得甲方利益的,乙方應將所獲不當得利返還甲方。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條款

12.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提出辭職或因過失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相關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12.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其學歷、履歷、職稱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12.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的,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12.5乙方在合同期內,因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研發的專利技術、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12.6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12.7乙方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可對其辭退。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12.8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發生勞動爭議的,應當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乙方確認:

1.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日內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依此信賴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為已經送達。

2.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詳盡閲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並已知曉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

甲方(蓋章):浙江 有限公司 乙方(簽名捺指印):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